在2016年6月4日凌晨1点左右,从西往东,从北京东路往龙蟠中路方向行驶,经过北京东路40号时,因当天下雨,路面施工,未设置围挡,也没有警示标志,也没有路灯,导致我的车辆撞上施工未完成的花坛,导致车辆侧翻,交警开出的责任划分是我主要责任,施工方次要责任,但施工方不执行,让我起诉。请问我应该如何处理这个事情?
直接到法院起诉解决。
2016-06-12 14:13:59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2016-06-12 16:43:22
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2016-06-12 16:57:31
建议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你的具体情况?南京律师,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办公室在地铁火车南站附近
2016-06-12 17: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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