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业主于2004年9月与开发商定了期房,开发商合同写明2015年12月31日交房,但开发商截止2016年6月6日都未交房,也没有任何书面通知。想问下开发商的赔偿责任。问他只说雨水多,
如果逾期,开发商拿不出证据证明逾期的法定理由,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
2016-06-20 17: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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