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现在想从别人手上购买一处集资房,该房已于2007年峻工,但是房证和土地证没有办下来。现在该房主有意将此房出让给我,但现在我有几问题想在此请教律师: 1.该房是否允许出售(该房是市区某办事处集资建房) 2.由于没法办理过户手续,我与原房主私下签订买卖协议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3.该房产是否属于原房主夫妻共同材产,私下签协议时是否需要原房主夫妻共同签字认可才有效。 4.若原房主及办事处都同意将原集资协议的集资人更改为我的名字,请问这样做是不是合法,更名后我是不是就是该房房主?
是否允许出售,要看当时单位集资建房限定条件! 一般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需双方签字。 法律上讲,没有房产证件的建筑是禁止买卖! 若原房主及办事处都同意将原集资协议的集资人更改为我的名字,请问这样做是不是合法?——可以这样操作!
2009-03-09 13:4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