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家庭都同意的情况下2016年2月份办过酒席,由于年龄问题没有领结婚证,男方家庭前一段时间因做生意为由问女方借了6万多,(6万块钱纯属女方自有财产)最早一次借钱的理由是借给男方的叔叔说以后会给利息1万多,现在女方是孕妇男方要求女方流产并离开他的家,提出离婚,女方受保护吗?借出去的钱还能要回来吗?算非法同居吗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在一起共同生活的行为属于同居,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双方自愿分居就可以,不要办理离婚登记,法院也不受理解除同居的诉讼。但对于同居期间共同添置的共同财产和生育的小孩的抚养问题以及借款问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处理。
2016-06-28 22: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