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工厂工作时右手大拇指缺失了未节的二分之一经鉴定为九级伤残目前保险赔偿已经下来了前后大概十一万其中医药费六千八百多鉴定费六百这两项是否应该归工厂所有(一开始是工厂垫付的)
工伤保险机构不承担的单位应当承担
2016-06-22 06:25:12
工厂垫付的应当归其所有。
2016-06-22 08: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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