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有颈椎病,经过朋友介绍服用一祖传秘方的中成药,结果对自己病情有好转。中途有一朋友来玩看到他吃这药有用就要走一瓶结果吃着也有用。就开始以这种代买的形式开始销售没有国家批号的祖传秘方的中成药。大概销售了有几十盒吧。每个病人都没有什么严重伤害,这种情况如何量刑?有哪位好心的律师了解的烦请告诉一下,谢谢!!!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关键是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否足以产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实践中对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判断,一般来说应依赖于对假药这种物质和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事实判断。例如。对假药的成分、性质、效用的医学鉴定以及对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推断。对于虽属假药,但对人体健康不一定产生严重危害的情况,需进行具体鉴定,若药品本身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当然不能认定为构成本罪;若药品本身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当然应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16-06-29 23:2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