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由于我父母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于是以我的名义购买了一套限价房(我已经结婚了)。从首付到月供都由我父母偿还。那这套房子是不是就是属于我父母的。如果我离婚,我爱人有权分割房产吗?
你父母是该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但是由于房产证登记是你的名字,从法律上来说就是你的房屋,你们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离婚时就可能作为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你们和父母之间应当签订一个协议进行界定。
2010-12-15 20:04:57
以你的名义购买,房产权就是你的。婚后所购,无约定的,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爱人有权分割。 按现在的法律,你父母的出资,如无证据证明是借款或对你一人的赠与,视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 建议你们签订财产协议。但即使如此,你父母对房子也只有合同权利,而没有所有权。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第八条的规定有所不同,但还没有生效,你可以参考一下:“第八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个人网站:www.greenlawyer001.com(婚姻家庭律师在线服务网)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2010-12-15 20:53:09
你好! 从法律上讲房屋是写你的名字,并且是在婚后取得产权的,因此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建议你们夫妻跟父母签一份协议,约定房屋的归属问题。
2010-12-15 20:5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