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4年,有劳动合同。职务是区域经理。公司要我负责区域昌黎,唐山。但是由于昌黎店铺经营问题闭店了,公司要每天我出差去唐山。本人是昌黎的,而且劳动合同签署的工作地址也是昌黎。我是不是可以像公司要2n的赔偿金。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导致合同解除,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4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016-07-01 08:47:31
提起劳动仲裁,但难以获得双倍经济补偿金
2016-07-01 09:04:04
变更工作岗位一个月内不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同变更。
2016-07-01 20: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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