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区在今年收取了去年全年的采暖费,手据上也未有标明收费的时段是那个时段,收费标准。而去年我家还没有装修,根本就未产生用暖的事实。 小区物业 据 《咸阳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2012-2017 》,说第一年必须交,但是我觉着这不合理,请律师为我解答,是否全额缴纳是合法合理的,怎样的才是合法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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