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私家车被人家追尾,交警定我为无责方。有一方是全部责任,而且他车上还有人员受伤。现在他全责方的车主,让我无责方的保险赔偿1000元人民币给伤者。请问律师这合理吗?(根据了解,受伤的女同志当天就检查出院了)。
按你的叙述,对方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2016-07-06 14:37:47
交强险范围内是可以理赔的,
2016-07-06 15:53:43
您好,对方是没有这样的权利的,谢谢
2016-07-06 18: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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