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2007年结婚,2008年在广州白云区按揭买了一套64方的公安单位房,写了他的名字,按揭的时候是两人共同签名。后来2011年的时候还完了贷款,又重新抵押。也是两人共同签名。2014年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房产归他,但是我没有去银行办理相关手续,之后我们又复婚了。现在想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可以吗?劳烦律师指教,谢谢!
可以加啊,只要你丈夫同意,但是你们需要去房产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2016-07-13 17: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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