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在乡政府做临时工,工作时发生意外,导致腰椎骨折,请问乡政府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属于劳务关系过程中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乡政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进行赔偿。法律规定的主要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护理人员的误工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2016-07-21 22: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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