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当事人(甲方-也就是房主)不是本地人,在我这里有商服一间。由于房屋急需维修,就求我帮她维修。在维修过程中有人租房(乙方),我就将房屋擅自做主租出。租赁合同是乙方起草的,我看过后,我找房屋当事人的妹妹签她姐姐的名。她姐姐不知情况,也没有口头委托、更没有书面委托。这份合同受不受法律保护,违不违法?如违法、违反什么法律法规,多少条、多少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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