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原公司签订兼职协议,于五月口头解除劳务关系(非人事通知)没有书面解除函,但是此后原公司人事未告知财务已解除劳务关系,对方财务多发了一个月工资,本来没什么,整个事是由于对方工作失误并且对方人事追讨时极其态度恶劣,我可以不还吗
您好!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您这个是属于不当得利,一般是需要返还的。
2016-08-01 09: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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