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母亲对我父亲第一次起诉已经过去了一个半月,但是对着父母的离婚官司及父母名下唯一的房子从自己的角度我始终有疑问, 1.空挂户口和常住人口的区别,我今年33岁了,自从娘胎里出来就跟着我父母一起住,我父亲卖了老房子,我母亲卖了动迁房,然后一起出资买了现在的住房,户口本里有我在这套房里常住信息,那么我现在的户口属于空管户口还是常住户口? 2.我母亲肯定会再次上诉和我父亲离婚,至于产权问题我已经没有发言 权了,我只想知道我的常住户口在这套房子里能起什么作用? 3.法院怎么判自有法律与法规,家里的情况我是最清楚的了,不管房子归谁都没有这个能力给对方折价款,就算其中一方在外租的房,另一方的退休工资也只能保证最基本的生活(不包括生病就医),做最坏打算吧,法院拍卖房子,会导致三个人都没地方住,那么到时三个人的户口 属于空挂户口还是属于常住人口?有人买了被拍卖的房子,房子是别人的产权,户口是两个家庭的户口,这受法律保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