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科小病当“癌”治 刚毕业女生险被切除宫颈 明明是无需治疗的假性糜烂,2天内却遭忽悠花去800多元治疗费。今日,这名未婚女孩如梦初醒,又惊又怕:差一点就要做利普刀切除宫颈。 23岁的小王刚毕业,2个月前因例假不正常到荣顺医院诊检查。接诊的医生张却让她做阴道镜检查,验血,验尿,B超等常规检查,过后指着一大片鲜红的糜烂片告诉她,你的宫颈三度糜烂,若不及时治疗只怕会得宫颈癌,甚至影响生育。 涉世未深的小王立即被“癌”和不孕吓倒了,交完体检费后又当场应要求交出300多元,做1次阴道冲洗和打消炎针(很常规的消炎药瓶:3瓶100毫升分别为氟康挫,左氧氟沙星,奥硝挫,还有三针屁股针黄体酮)。随后,她又做过了1次阴道冲洗和打消炎针,又花去300多元。张某医生说小王的为深度宫颈糜烂,先消炎,来月经干净后,最好做利普刀切除糜烂面,促使新的宫颈生长,小王担心影响日后生育和后遗症,决定转往市人民医院治疗:先是在荣顺医院打完三天的消炎针,再转市人民医院检查。 小王一听到动刀,忧心忡忡,问了很多专家和亲朋好友,大部分人都说被荣顺医院给骗了,后来,拿病历去给医生朋友看,朋友指出,其B超的检查结果根本没有小王的子宫壁厚度,也没有对小王进行TCT等检测,检查其情况由什么引起,即使是宫颈糜烂三度,也有轻重之分。病情知情权被侵犯了:刚开始,小王没有意识地拿回病历,后来经朋友提醒,再返回荣顺医院叫张某医生拿回,得知,其病历本还未填写,在小王的再三请求下,张医生勉强写字到病历本,很不情愿地给回。小王还认为,其医疗费的知情权也被侵犯,去治疗的第一天,医生没有告知其费用是用在哪里,后来,在跟医生打听下知道,其消炎针是很普通很便宜的消炎药,问医生,其告知,三百多元一次的费用为三种仪器的治疗费,是进口的,很先进,小王想放弃治疗后,张某医生又一次强调,其宫颈烂到这样的程度,后果不堪设想,小王又进入了第2疗程的治疗。 小王认为,荣顺医院张某医生夸大其病情,手术切除的治疗就有过度医疗之嫌,一直强调其宫颈已经烂完,也没有对其做出合理治疗方案,一直强调利普刀切手术,还拿一位病人病历给小王看,说以前该病人的宫颈比小王的还烂,最后光滑如新。小王认为,其医生没有根据其情况制定医疗方案,毕竟小王没有生育过,刮了宫颈是否对小王的身体造成影响,对未来的生育是否有影响。 请问,我能够要回已支付的医药费吗??
由于医院的误诊造成了小王的宫颈被切除,医院的行为构成了医疗事故,小王有权要求获得医疗事故赔偿,法律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第五十二条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16 15:0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