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对方车主交警判定为全责,公交司机为无责。涉及公交车辆维修问题双方坚持各自的原则,车主见发票付钱,公交司机是无责要求对方车主付公交车辆维修费用。请问可以以个人名义起诉嘛?如何维护自己个人损失?
需要以公交公司单位名义起诉,把个人的损失一起计算到起诉请求中。
2016-08-03 18:14:05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