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了结婚仪式一年多,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同居一年,在这一年时间里怀孕一次,现在女方提出分手,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向法院起诉彩礼可以全部要回吗?
您好!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您属于第一种情况,可以要回彩礼,但具体要回多少主要看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2016-08-04 1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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