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仓库管理员,因为11月遗失价值2300多元的材料,我没有同意赔偿,公司这个月扣押了我的工资。工资发放当日,我找过部门领导以及总经理,他们也都默认此事在公司环境和管理上均有相当大的责任,并说仓库货物遗失赔偿是制度,但可以通过其它的途径补偿给我。请问他们这样扣发我的工资合理吗?我该怎么做?
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因故扣发工资必须理由正当并有充分的依据,现据您反映的情况看,公司依据内部规定扣发工资,该规定本身的效力值得质疑。
2010-12-16 11:32:54
可以起诉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12-16 11:30:31
公司这样做是有问题的。你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裁决支付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2010-12-16 13: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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