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由家族祖母过继于我叔爷爷牺牲是任红四军88师副师长(1934年牺牲于四川万元保卫战)。有湖北省民政部1983年颁发烈士证书。并证明继子的事实(烈士证书)。如果按照湖北省民政部优抚标准。每年应该是14510元农村,城镇19120元每年。可是每月只领到260元。咨询了民政部门说是按照标准。但是民政部的标准和省政府的标准有不一样。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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