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买家,看中了一个二手房,卖家的产证上面是父母与女儿三个人的名字,可是在签买卖合同的时候,她女儿没能到场,中介就让父母代签的,我也交了首付款33万(含二万订金)这句话是合同上这样写的,现在因为我贷款是七成,卖家怀疑我贷款不下来,说如果贷款不下来,就要我赔偿这个时间段的损失,就不给我二万了,退我31万,我想问一下,如果打官司,我那二万能不能要得回来?谢谢
二万能不能要得回来,要看合同的约定。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12-16 11:55:19
合同已经成立,并且部分履行了。如果你不能履行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多少,要看具体的合同内容了。
2010-12-16 12:08:26
如果你方违约,你将损失定金。详情可带上合同与律师面谈。
2010-12-16 13:57:37
贷款不能办理下来属于不可抗力,你不存在违约行为,不可抗力可以免除你的责任。你有权要求返还全部首付款33万元,对方无权要求你赔偿损失。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16 14:25:07
订金不等同于定金,这还需要看合同约定对这订金是如何处理的。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2010-12-17 1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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