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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年的生活费?

咨询者 : fa148898 - 内蒙古     时间 : 2010-12-16 12:14:19    状态 : 已解决



今年19周岁,从小就跟母亲生活,父母离婚。在上学的这18年里学习到很多法律知识。今年让目前帮我找律师主张要我1-17岁的生活费以及学费。主张总共6万多,这六万的计算方式是1992-2009年均平均每月生活费300元。因为他是农村人,我上大学花销很大,一年学费就是将近两万,上了三年大学。今天刚拿到一审判决书,法官驳回了我的诉状。说我已经超过18岁,大学毕业有生活自理能力,不应该要这个费用。希望好心的律师们能给够帮帮我。十八年他没有尽到父亲因做的事。为此我觉得拥有这样的人真的很可耻,十八年没有看过我一眼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卢宁   [北京]    15911036649

你应该主张十七岁、十八岁这两年的,前面的已超过诉讼时效。你可以上诉。

2010-12-16 12: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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