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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类(家庭财产)?

咨询者 : fa2147614690 - 重庆     时间 : 2016-08-15 16:37:08    状态 : 已解决



房子户头原是婆婆的,由于婆婆去世后就过户给父亲,住房是由子女和父亲出资修的,房子已经修了20年了,父亲出资多数,现在父亲想和另外女人结婚,(母亲已经去世)子女给父亲说:“给现在女人结婚前,需做婚前财产公证,父亲不干。”如果今后走法律程序,子女能不能享受共同财产。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董达   [山东]    15206835655

可以。 不需要婚前公证,需要考虑到如果你父亲先去世,另外女人会继承你父亲所占的房屋的一部分财产。

2016-08-15 18: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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