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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后续治疗费?

咨询者 : fa2147614748 - 四川     时间 : 2016-08-16 16:51:22    状态 : 已解决



2015年12月22日我爸爸是老中医 在下班途中被小车撞倒在地晕迷不醒,随既送往医药,下颌挫裂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车主垫付了5000元钱,随后以各种理由拒绝,保险公司收到交警队的垫付通知单也拒绝垫付钱,入院第三天和第四天缺钱 医药断药治疗,第五天我妈妈到处借钱在院治疗,直到2016年1月26日伤口基本愈合无钱垫付出院,我妈妈借钱1万元用于医药的药费。出院医属颈淋巴结肿大,继续口服中药。现在需服药治疗老人无钱了,车主和保险公司相互推拖。我们现在怎么办最好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王琳   [福建]    18605915881

不知道您的父亲当时是否做了伤情鉴定?当时交警对交通事故的责任是怎么划分的? 在致伤未致残的交通事故中,涉及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有财物损失的,还可以主张物损费,聘请律师的还可以主张对方承担一定的律师费。 所以,建议您委托个律师去起诉对方,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事故赔偿金。 一直以来,后续治疗费是很多受害人,特别是那些“和解”结案的受害人最容易吃亏的地方。因为“和解”结案的受害人,如果又产生了后续治疗费,是无法再起诉要求赔偿的 。 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而后续治疗费用一般产生于更晚的时间里。 如果等到后续治疗费产生后再进行诉讼的话,就超过了诉讼期限很难再获得赔偿;但是,如果有了一审判决书对受伤害的事实进行确认,无论经过多长时间所产生的后续医疗费,都不必担心诉讼时效的问题,都可以随时再起诉,要求对新产生的费用进行赔偿。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2016-08-16 17: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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