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在2014年在老家办了喜酒,但是因为她年龄不到20所以就没有领结婚证,现在2个小孩了。第一个是女孩子,第二个是男孩子。2016年8月回家领了结婚证 现在我要面临的问题是..家里建新房子要写我的名字,但是说我的计划生育罚款还没有还清,所以拒绝批房产证。 然后就去交了罚款12000元人民币,再去镇政府的时候,又说要户口上所有还没有迁移出去的人的结婚证件和小孩的出生证明。这些是真的需要吗?我感觉是我们地方官故意为难我们才这样的。希望知道的人士帮帮我吧。 我家在 ——广东茂名高州市大井镇长沙管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