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我自东向西右转上道后向北直行,南侧驶来小轿车车撞击我车尾左边一半的位置。然后小轿车滑向对向车道又和大车相撞,被大车推出50多米后,掉入十字路口西南角的排水沟中,导致小车中三人溺水死亡。路口的提示牌是限速40公里/小时。司法鉴定结果是大车和小轿车均超速50%以上,我车速33KM/小时。我车被撞击地点离路口8.4M,并且车身已经摆正。我车没有保险,并且已经过检车期好几年。请问此情况的责任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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