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房子在2016年6月25月通知收房,我们按期验房,但发现房子有些质量问题,到9月10日才整改完毕,正式签订收房协议。请问物业管理费是从我收到收房通知的时候算还是从我签了收房协议的时候开始算呢?谢谢! 另外,我看和物业公司的合同的时候有一条写空置房可以按90%收取物业管理费,但是交钱的时候,财务跟我讲必须空置三个月才能这样,请问有这样的规定吗?为什么他们不直接写在合同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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