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朋友,您好! 甲20多年前离婚时,按判决向对方付5500元(X支付的),房产归甲和子女X、Y三人共有。但甲20年前和X立字据:房产一般归X所有,另一半甲居住,百年后也归X,但X要赡养甲并维护房屋。 X一直遵守字据,但甲今反悔,要将自己居住一半送Y,而且Y也讲那字据无Y签字无效。 请问X如何办?立那字据,就算侵权Y了,有追诉期吗?
与判决书内容存在冲突的,只有系权利人依法另行处分的情况下才有效
2016-09-18 08:10:02
你好,y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财产的。
2016-09-18 09:20:36
最好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予以全面分析解答。
2016-09-18 13: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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