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2016年6月的时候我们一次性付款110万买下了一栋四层农民房,和前房主及前房主老婆都在合同上签字按手印了。谁知道现在9月,这栋房子被编号列入的征收拆迁的范围,前房东心里不爽,说要告我们上法庭要回房子,这难道合理吗?购房合同上写明不论房子升值,出租,被征收都与前房东无关,他也签了字的。现在又来反悔,这合理吗?
您好!只要房子已经过户了,有双方经过合意达成的购房合同和您已经承担付款的合同义务,对方反悔告上法庭也是没用的。
2016-09-22 11: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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