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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

咨询者 : shellyshelly - 福建     时间 : 2016-09-25 13:09:43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与用工单位超过10年的用工期,未间断的,但用人单位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提问:1、这样性质是否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属于是否需要从用工之日起想我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在我没有违反公司的规定,用人单位能无故辞退吗?无故辞退需要怎么样补偿?3、若现在10年后找我签订合同,那是否要先补偿(提问1)中的从用工之日起想我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4、我应该怎么样享有我的权益不被用人单位侵权。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董达   [山东]    15206835655

10年满之日双倍工资。 不得无故辞退。经济赔偿,是经济补偿的双倍。 不可以。可要求11个月的经济补偿。 劳动仲裁

2016-09-23 14: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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