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天在一家信贷公司,用车子做了5万元贷款。签合同的时候,他们催我签字,也没仔细看,到手才拿了4.7万元,还多出个每月150元GPS费用,这些都没跟我讲,而且利息也高了,我现在可以退回这些钱吗?感觉自己被欺诈了
您好,世腾法律为您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但在您向法院提出相关诉讼要求的同时,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因此,如果当事人能充分证明合同是在收到欺骗的情况下签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反之,如果当事人提供不出相关的证据,或者对方有证据证明合同经过充分协商,没有欺骗胁迫,合同的形式也没有瑕疵,那么合同就是有效的。 另外您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问题,这类合同在一年内必须进行起诉,否则过一年的话,没有履行合同就有可能被判违约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2016-09-29 16: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