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结婚六年了,现在他要和我离婚。三年前我们购得住房一套,首付90万,其中向我父母借了70万,我自己出了20万,男方没出钱(婚后我们俩人的收入基本上是各管各的),房贷也一直是我个人在还。房产证是我和男方两个人的名字。我想知道,如果男方提出要分房产,怎么办?我不分行不行?法律上必须分吗?若必须分他能分多少?房权能归我吗?
平均分。房产可以给你,你需要补偿对方的相应财产,等值于房屋价款一半
2016-10-08 15: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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