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因身患癌症向亲朋借的钱用于本身治疗,后经治疗无效死亡。借钱的前后均未与女方商量,女方也并不知情。现在借钱给男方治疗的人追着从女方要当时借给男方治疗的钱,这个钱女方有理由偿还吗?该怎么办?
有理由还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且用于共同经营生活的,为共同债务,治疗也为共同生活的一部分。
2016-10-02 1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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