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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怎么办?

咨询者 : fa149028 - 山西     时间 : 2010-12-17 18:27:45    状态 : 已解决



我爸爸是在1992年左右的时候被村委会雇佣去运城夏县开收割机收割麦子,但是在收割麦子途中不慎被收割机把小腿给弄伤了,当时被紧急送到了夏县医院,当时夏县医院的条件并不是很好,我爸爸需要输血,可能医院也没有验血是否健康,输血后一段时间后爸爸的腿好了,但是腿上留下了一块大大的疤痕。直到2007年的时候爸爸去献血时被告知血液有问题,后来去医院仔细检查后才发现时丙肝,丙肝是一种血液传播的病,和92年输入的血有关,爸爸自从被检查出丙肝后,治疗已经花去一大部分钱财,现在还得每天以药物维持。找医院估计是不可能的了,我想问的是我们可不可以找村委会?因为当时是被村委会雇佣去的。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董杜骄   [北京]    13651278613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10-12-16 19:19:36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爸爸和村委会属于雇佣关系,在雇佣活动中发生的伤害应该由雇主即村委会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16 20:43:09

任建荣   [山西]    13403699451

详情可以加入:山西法律咨询群(121394420)进行咨询,或者直接到太原大营盘 鼎太风华B座12层,山西晋一律师事务所找 任建荣律师进行咨询

2010-12-18 11: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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