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离婚的财产分割?

咨询者 : fa149045 - 山东     时间 : 2010-12-16 19:15:44    状态 : 已解决



一朋友托我问:她有一男孩四周岁,家里做生意资产几十万。她想离婚财产怎么分?孩子应该归谁抚养

  另外 8 位律师回答

董杜骄   [北京]    13651278613

无婚姻财产约定的,按共同财产分割,抚养权根据孩子由谁抚养更有利的原则让法院判吧。

2010-12-16 19:25:40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女方可要求孩子的抚养权,由对方支付抚养费,另外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应该依法平均分割.

2010-12-16 19:29:45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各占一半的份额。孩子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抚养关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问题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16 19:39:56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家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小孩抚养以谁抚养更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为原则来确定。

2010-12-16 20:15:20

李颖   [北京]    13693127273

1. 搜集婚后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离婚时可分割一半。 2. 孩子要看和谁生活更有利其健康成长,还要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你说的太简单了,无法帮你分析。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个人网站:www.greenlawyer001.com(婚姻家庭律师在线服务网)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2010-12-16 20:34:48

  []   

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如特别约定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孩子已四周岁 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决

2010-12-17 11:41:54

倪明前   [山东]    13964793012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均分。孩子的归属需要具体分析,依据利于孩子成长原则为准!

2010-12-17 15:09:04

赵邦亮   [山东]    13953292631

婚后财产平均分配,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付抚养费。来电免费咨询。

2010-12-21 12:20:1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