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合同上规定,从约定计算之日起,拆迁安置房将会在30个月内交付,然而拆迁办在超期后也未履约。合同中并未约定拆迁办超期未履约的处理办法,当地的拆迁管理办法中也没有规定。那么,被拆户能否请仲裁机构介入仲裁,还是直接依据合同法将其诉诸法律?拆迁办又该如何赔付违约?谢谢!
拆迁补偿合同参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处理,你可以按合同纠纷起诉,需要进一步帮助请联系。
2016-10-16 10:12:26
拆迁补偿合同参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处理,你可以按合同纠纷起诉
2016-10-19 17: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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