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9月我在别人那里承包了一段工程,双方约定是我方承包泥工工程,2016.10月工程开工,我方预付30万保证金,保证开工时有相等的泥工到工地工作,约定时并没有签订正式合同,对方给我方书写了一张收条,我想请问一下,只凭收条对我方是否有保障。工程至今还没有动静开工,我该怎么办?
可以起诉要回30万元保证金,成功做过类似案例
2016-11-07 12: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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