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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倍工资时效?

咨询者 : fa2147617852 - 江西     时间 : 2016-11-07 10:09:19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2015年10月4日进入一家公司,进入公司起到离职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于2016年6月18日正式离职,离职后2016年5月和6月的工资到今天(2016年11月7日) 都还没发放,如果申请劳动仲裁,双倍工资补偿时效是不是已经过了呢,双倍工资补偿时效是按月份截止还是按日期截止,是不是我2016年11月份之内申请双倍工资补偿都是有效的,谢谢!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郑艳丽   [河南]    13838273857

是的。单位应支付你2015年11月5日起至2016年10月5日之间的双倍工资,仲裁时效为一年,因此,你只要在11月起诉,要求全部双倍工资应该是不过时效的。

2016-11-14 13: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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