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住房公积金从2000年到交到2016年,在这期间离异了跟前夫有个孩子。 2010年又再婚,和丈夫生活了6年。妻子于2016年病逝。 《婚姻法》规定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有 ,2010年以前交的住房公积金,跟再婚丈夫有关系? 请问这种情况,孩子和再婚丈夫怎么分配继承? 谢谢?
2010年前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其后夫和孩子共同继承,等额分割。
2016-11-25 10: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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