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慈甬贷6000万的P2P金融诈骗公诉案,对于受害投资人给经侦办案人员提交的犯罪嫌疑人的资金流向,个人挥霍,巨额赌债,转移资产等诈骗证据和线索,办案人员不于追查,受害人该怎么办,,可以直接向检察机关提交吗,,
首先要确定案件在那个阶段,如果在侦查阶段,应该向侦查的公安机关提交,如果公安机关不接受,那就请检察院执法监督部门进行执法监督;如果在公诉阶段,应该向检察院公诉部门提交;如果在法院审判阶段,就应该直接向法院提交了。这种的问题都需要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并不是一概而论的。
2016-11-29 10:5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