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工作11年了,08年买了单位盖的房子,房改房,当时按照资历有一部分面积享受了优惠价格。没有其他协议。 2014年单位办理了房权证,上面所有权人是我,但是产权人写的是单位。我现在要辞职,单位要我把房子退回,或者按照现在的市场价补齐差价,否则不准办理档案手续,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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