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房被邻居建房压坏,经一审判决,原、被告不服上诉到中院(二审法院),中院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再次判决后,被告又不服,上诉到中院,中院维持原判,并注明此维持原判为终审判决,被告仍不服,申请高院再审,高院指定原中院(二审法院)再审,而现在原中院(二审法院)又发回原一审法院重审。 请问这符合法律程序吗?我认为是法院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现象,我该怎么办?请回答为谢。
你可以向省高院提起申诉维权。
2016-12-15 16:48:24
这就是死循环,要进行申诉,建议请检察院进行监督,申请检察院抗诉,内部程序解决不了就需要依靠外部程序了
2016-12-16 16:37:38
程序合法,积极参加庭审。
2016-12-18 11: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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