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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除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咨询者 : - 上海     时间 : 2016-12-20 10:29:51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卖家。我和买家于2016年11月28日(上海限贷政策之前)签定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在买家以中介在签约和交易过程中不诚实,不符合规范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合同约定如果买家单方面违约,我可以向他追究总房款20%作为违约补偿。但是到现在为止,买家只付了5万定金。买家提出以我不退还这5万定金为条件和我协商解除合同并签定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 请问律师,如果我不同意解除合同,而选择走法律程序要求买家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补偿总房价的20%,会得到法院支持吗?如果我同意的话,除了已有的损失(如合同履行过程中潜在客户的流失;影响我房屋置换的进程,进而会影响我小孩以后上学等等),签定协议还有什么风险,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买受人违约,对方讲的理由不能成立;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给付总价20%的违约金,两者只能选一。

2016-12-20 11:03:27

郭少军   [北京]    15311863060

上海地区的房屋总价比较高,既然对方提出违约,建议主张20%的违约金

2016-12-21 18:01:57

任济舟   [上海]    15316556340

1、如果合同客观不能履行,法院会判决解除合同。 2、如果合同解除,违约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016-12-22 07:46:11

刘忠洲   [湖北]    13317125702

建议根据具体情况,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016-12-22 13: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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