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8日签订买房合同,70万元购买,先交付24万元,被告用这24万元将其银行贷款还清,约定七天后房,并办理过户手续,如一方毁约,赔双倍房款。 后一直以各种理由不去办理,到2016年11月无奈起诉至法院,法院回复说,如果要钱的话,贷款利息6厘。现想要房,需先帮被告还房贷26万元,怕调解后,被告不执行,我想问,如果被告不过户,是否可以要求违约金和强制过户。如果申请违约金,怎么计算
坚持要房,可以强制过户的。
2016-12-22 12: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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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3 14: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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