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把人打了,对方把伤看好了就要我妹妹赔偿10万元,我们没有。然后派出所拘留了我妹妹已经3个多月了,现在要开庭,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一般会判多长时间?是否还会判处赔偿?赔偿的话大概多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造成残疾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还有精神损害赔偿。建议等法院判决。
2010-12-17 10:4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