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日入职员工,因2016年11月9日因病住院至2016年12月22日去世,(住院期间公司帮其购买社保),公司应当负责什么责任?
根据你的描述,应该是自身疾病,如果在住院期间,单位购买了社保,对于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如果医保中心根据职工医保报销,则单位不用承担该部分责任,如果报销不了,则你们可以要求单位承担,根据全部医疗费用,本应根据职工医保可以报销而因为单位迟交社保导致未能报销的部分,对于这部分,你们可以要求单位赔偿。 第二,不知道该员工以前是否参加工作,你们可以参考职工患病关于医疗期的规定,如果享受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医疗期工资,单位应按照规定发放。 第三,你可以看一下你们当地的地方性规定,对于职工自身患病,可以得到哪些补偿。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如果死亡,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 以上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2016-12-29 10: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