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骑行摩托车正常由北向南靠右侧道路行驶,对方骑行电动三轮车由北向南靠在左侧行驶(应靠右侧),拐弯处发生事故,我方(女方:50岁)造成头脑后方大面积血肿,双手手腕处骨折,下颚处磕伤缝补,腿部腰部不同程度出现损伤;对方(男方:70左右岁),颅脑出血等症状;交警已下定责任认定书为对方全责;现在双方已出院,对方不认,并说没钱;已咨询律师,这种情况如何处理?打赢官司,对方仍说没钱改如何处理?烦请咨询您,并得到您的帮助。谢谢。
没有钱不是免除赔偿的理由,有可能对方说话不实,如果真的没有钱要看看是否有其他财产(如房产)
2017-01-05 12: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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