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方都知情的情况下,甲找丙借钱10万元,然后甲吧这个钱借给乙方,中途乙方给了一次利息钱给丙方,后来过了一年还款期,乙一直不还款,于是乙就找甲方要钱,甲方无奈之下只好找银行贷款10万元还给了丙方。于是乙方就给甲方写欠条,说好一年连本带利一起还清,可是这都过了3年一分钱就没还。目前只知道乙方在武汉没有房产和车子,也没有公司,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要回这个欠款呢?
您好!注意2年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
2017-01-09 16: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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