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担保了150万元一年期限,第一次’借款90万元已经按期偿还。这一年之内第二次借款55万元,担保人签字经鉴定是假的,第二次有55万元没有按时还清。现债权人起诉保证人和债务人。债务人去向不明,未出庭应诉。请问律师,法院可以判决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吗?
按你的叙述,担保人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17-02-06 10:38:06
您好!因保证人签字鉴定为假视为保证人未对第二次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所以,法院不能判决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2017-02-06 14:46:41
您好,保证人没签字,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017-02-08 22:05:06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