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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指定监护人的问题?

咨询者 : guagua1971200038 - 上海     时间 : 2017-03-22 11:31:49    状态 : 已解决



本人(女)协议离婚15年,孩子跟我生活。日前检查出输卵管癌3期,我想把日后事先安排好,最不放心的当然是孩子。孩子目前未满18周岁,我是否可以立遗嘱指定监护人?并指定只有监护人才能处理我留给孩子的所有财产?如果此路不通,我有什么办法保护财产不落入孩子父亲手中?

  最佳答案

韦渊卿律师   [上海]    13564445237

根据最新的民法总则(尚未正式生效),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指定监护人,但是孩子有父亲或者其他的监护人的情况下,不存在指定监护人的问题,只有在没有亲人的时候,才涉及到制定监护人的问题.遗产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你的相信的人为遗嘱的执行人,来维护你孩子的利益,具体如何操作,如有不清楚的,本人上海本地律师,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2017-03-27 08:55:14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孙强   [江苏]    18602548896

你好!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为父母,至于你个人的财产可以以遗嘱的形式体现由孩子一个人继承,并指定遗产执行人。

2017-03-24 09:15:46

韦渊卿   [上海]    13564445237

根据最新的民法总则(尚未正式生效),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指定监护人,但是孩子有父亲或者其他的监护人的情况下,不存在指定监护人的问题,只有在没有亲人的时候,才涉及到制定监护人的问题.遗产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你的相信的人为遗嘱的执行人,来维护你孩子的利益,具体如何操作,如有不清楚的,本人上海本地律师,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2017-03-27 08: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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